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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煤矿特殊工人的抗日斗争

发布时间:2021-04-22 08:53:37       浏览次数:0
        1941年2月7日,日伪统治下的阜新车站,一列闷罐车喷着乌黑的浓烟缓缓地开进车站。一队80多人的瘦骨嶙峋但神情坚毅的八路军战俘,被荷枪实弹的日伪军警押下火车。这就是从河北保定押到阜新煤矿充当采煤苦力的首批“特殊工人”。
        “特殊工人”,是相对于普通劳工而言,是指在华北地区被日伪军抓捕的抗日军民。他们当中有被俘的八路军指战员,也有国民党军队的官兵,还有抗日根据地的干部群众。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些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虽然身陷囹圄,依然不屈不挠,采取各种方式,英勇顽强地同凶恶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作斗争,在阜新历史上留下了可歌可泣的英雄篇章。
        随着日军侵华战争的扩大,伪满洲国的劳动力十分缺乏。1941年初,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沦陷区建立的汉奸组织新民会与日军驻华北冈村宁次部队共同策划,向伪满洲国的“国防产业战线”遣送“特殊工人”。即将日军各部队在战场上俘虏的中国军队官兵、在根据地抓捕的干部群众以及当地宪兵队、警察署等处收容的“犯罪可疑分子”,分批押送到东北,分派在日本关东军的军事工程和日伪指定的为战争服务的重要产业充当苦役。
        由于遣送的人员不断增加,1942年6月30日,伪满洲国民生部部长源田松山主持召开了由日伪军政部门要员参加的会议,决定将“特殊工人”分为“辅导工人”和“保护工人”,并通过了《辅导工人使用要领》。“辅导工人”是华北地区的八路军、国民党军队及其他抗日武装在战斗中被俘的人员。“保护工人”是日军在清乡扫荡中抓捕的老百姓。“特殊工人”主要被分配在满洲炭矿株式会社所属的企业,进行集体监管和强制劳动。从1941年2月到1943年5月,共有十多批、9300多名“特殊工人”被日军由石门(今石家庄)、保定、太原、徐州、济南、北平、青岛等地押送到阜新市各煤矿挖煤。
        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对“特殊工人”实行的是企业管理和军事镇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特殊工人”的统治有一套严密的管理机构和办法。当时各矿 “特殊工人”的住所与普通劳工的住所是分开的,每栋房子住百余人,对面炕,用水泥抹成,炕上没有席子,很少烧火。宿舍外围筑起高墙,墙外用电网圈着,大门由矿警持枪把守。宿舍区内设劳务系,负责对“特殊工人”进行管理,而且与宪兵队、警察署三位一体,对“特殊工人”行使专政职能,有权拘捕、审讯他们认为可能有问题的“特殊工人”,有的还直接送到工人辅导所(监狱)。为防止“特殊工人”逃散,在主要交通路口、车站设置检查网,由警卫人员昼夜巡查。“特殊工人”上下班都由矿警持枪押送,防止逃跑。在井下每天要劳动12小时以上,而且有日本监工或汉奸小把头手持战刀、镐把进行监督,稍有懈怠便是一顿暴打,有的甚至被当场打死。
        日伪当局还设立集中营式的“海州工人辅导所”,对有抗日思想和反抗行为的“特殊工人”施以监禁。凡被抓进“海州工人辅导所”的“特殊工人”都被关在大房子里,夏季漏雨满屋腥臭,冬天风雪袭人。“海州工人辅导所”1943年与平安监狱合并。平安监狱的“特殊工人”,有40%是从承德监狱转来的冀热辽抗日根据地的军民。待遇很差,主食主要是高粱米和玉米面,菜很少,即使有也只是少量的稀菜汤。犯人吃的也分等,下井采煤的为一等,下井的杂工为二等,地面杂工为三等,病号为四等。规定:一等的每天定量是1.2斤,二等的1斤,三等的0.8斤,四等的0.4斤。一天除中午能吃上一顿少量的饭团或玉米面窝窝头外,早晚两顿多是高粱米稀粥。当时流传着这样两句话:“辅导所是阎罗殿,进去容易出来难。” 监狱里被折磨死的“特殊工人”难以计数,多时一天就达几十人。
        “特殊工人”除受日伪军警的野蛮管治,还要受汉奸把头的残酷压榨。“特殊工人”冒着生命危险完成超强度的劳动之后,每人每月除去吃饭还要扣去各种所谓的费用,如车底费(煤车皮费)、医药费、指纹费(领工资时按手指印)、带班费、家具费等,每月仅能领到10到15元(伪满币)工资,还不是现金。“特殊工人”的工资是以饭票的形式发放的,无法在社会上流通,只能在宿舍区内由汉奸把头们建的小卖店里高价购买生活必需品。
        日本侵略者为了攫取更多的煤炭,以满足战争的需要,采取“要煤不要人”的野蛮开采政策,根本不考虑安全措施,冒顶、瓦斯爆炸等事故频繁发生,有时明知有可能冒顶,仍硬逼着“特殊工人”下井采煤,致使“特殊工人”的生命安全没有一点保障,矿井恶性事故频频发生。“特殊工人”生病或受伤也得不到有效治疗,往往被送到病号房,在那里饮食没人照料,很少能有人活着出来,有的重病号还没有死就被扔到死人仓库里等死了。当时传染病流行,劳工成批死亡。还有很多劳工因有反满抗日情绪而惨遭屠杀。据统计,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平安监狱的四千多名“特殊工人”中死亡1890多人,死亡率高达47%以上。由于死亡的越来越多,社宅周围零散地块已埋葬不下,伪满当局就先后设立新邱兴隆沟、太平城南、孙家湾南山、五龙南沟等4处墓地,总计占地面积五十多万平方米。死难劳工被成百地扔在坑里群葬,劳工称之为“万人坑”。
        面对野蛮的压榨和非人的待遇,“特殊工人”纷纷奋起抗争。特别是“特殊工人”中的八路军战俘和根据地干部,都受过党的教育,觉悟较高,虽然身陷囹圄,仍保持着昂扬的斗志。“特殊工人”中的共产党员秘密串联,自发地组织起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与发动工人同日伪统治当局和封建把头英勇斗争。
        原山东《大众日报》社发行股股长韩玉玺和报社编辑部文书吴文军,在五龙采炭所秘密串联6名党员,组建了五龙“特殊工人”党小组;原河北定县小学教员胡煜(化名翟光)、原抗大二分校三团无线电台队长范荣绪(化名张洪恩)等7名党员在高德采炭所组建了塞北党支部,范荣绪为支部书记、胡煜为委员;原抗大二分校三团宣传股股长李振军(化名马良)、抗大二分校三团政治主任教员朱韬(化名李满贵)等12名党员,在新邱采炭所将原在石门“劳工教习所”秘密成立的党支部改为新邱特支(后与塞北支部合并,成立十月特支),支部书记李振军,组织委员是八路军冀中军区连队指导员戴绪书(化名赵松涛),宣传委员朱韬;原冀南军区参谋王一夫(化名徐学俊)、冀南某地委机关干部史玉庆等在太平采炭所成立了第六“特殊工人”大队党支部,支部书记王一夫;原翼中七分区连指导员张立言(化名李斌)、七分区某团干部邸欣等成立了太平采炭所第八“特殊工人”大队党支部,支部书记张立言。
        这些秘密党组织在敌人严密监视之下都不能公开活动,只能通过秘密与党员谈心的方式,指导党员在“特殊工人”中开展宣传工作, 发动和领导“特殊工人”,采取怠工、罢工、绝食、书写抗日标语、制造事故和暴动等方式破坏日伪“大出炭”计划,同日伪统治当局进行斗争。
        1942年7月,新邱采炭所“特殊工人” ,在韩湘云带领下,因不满日本监工的欺压,痛打了日本监工柴田,然后三百多“特殊工人”举行罢工。罢工的“特殊工人”提出增加工资,调走柴田,不答应决不上班的要求。罢工持续了两天,新邱采炭所所长桑村松二只好答应“特殊工人”的要求,每人每月增加5分钱工资,并把柴田调走。罢工取得了胜利。这年8月,石门“劳工教习所”来的“特殊工人”大队因伙食太差,集体进行斗争,拒不吃饭,迫使采炭所只得同意让他们自立伙房,自己派人做饭。此后,其他的“特殊工人”大队也采用了这种自立伙房方式。
        1943年2月,高德采炭所“特殊工人”到矿上日本人开的卖店买粮,日本掌柜不按配给供应,还不发下井穿的水袜子,而且十分蛮横,翟光、范荣绪等共产党员便领着几十名“特殊工人”砸了卖店。
        第一批来阜新的“特殊工人”、原晋中八路军连队指导员黄廷芬,为要求缩短劳动时间,痛打了坑口汉奸把头和劳务系日本翻译,并砸了日本翻译开的饭馆。日伪当局借故拘留6名工人,黄廷芬提出抗议,并带领全队30多名“特殊工人”罢工。10多名日本人对黄廷芬等人大打出手,黄廷芬被打成重伤,住进医院也不答应复工。斗争的结果迫使日伪当局做了一些让步。因为坚持斗争,黄廷芬等“特殊工人”被关进“海州工人辅导所”监狱,受尽折磨。后来黄廷芬被日伪军警押到长营子河套活埋。
        秘密党组织还多次有计划地组织 “特殊工人”分散逃跑,重返根据地参加抗日斗争。1942年6月7日,太平采炭所69名“特殊工人”因反对强制管理和口粮不够吃,结伙逃走。6天后的深夜,这个采炭所的41名“特殊工人” ,用棍棒将两名伪满矿警打昏在地。结伙逃走。截止到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时,阜新的“特殊工人”累计逃跑人数达3000多名。
        新邱采炭所292名“特殊工人” ,在1942年9月2日举行暴动,给日伪当局以沉重打击。日本投降后,有些在阜新当过“特殊工人”的八路军干部,随着接收阜新的部队重回阜新,建党建政。韩玉玺、叶舟还分别担任了彰武县、阜新县县长。近千名“特殊工人”参加了八路军,很多人在解放后走上领导岗位。
        阜新煤矿“特殊工人”秘密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斗争,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气节和坚贞情操,体现了中华民族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不怕牺牲、反抗侵略的英雄气概,在阜新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阜矿集团档案馆武剑整理

责任编辑: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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