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文献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5-30 15:22:00 浏览次数:0次
煤炭工业文献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文献委)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于2011年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并成立。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分支机构、全国煤炭行业文献与史志工作机构。
主任委员:王显政
副主任委员:濮洪九、梁嘉琨、路耀华、赵岸青、姜智敏、孙之鹏、陈明和、吴晓煜、陈昌等22人
秘书长:吴晓煜(兼)
文献委主要职责:
● 组织协调煤炭工业重要文献的收集、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
● 承担《中国煤炭工业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 组织协调指导煤炭志、煤矿史、年鉴、大事记、重要文献汇编的编纂与审核工作;
● 总结、交流、推广煤炭行业文献史志工作经验;
● 组织推动煤炭文献史志培训及理论研究工作;
● 承担评选煤炭文献史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具体事宜;
● 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企事业单位、煤炭社团的文献史志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 开展学史用志活动,宣传普及煤炭史志知识;
● 推进煤炭历史文物、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 完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文献委会刊:《煤炭史志简讯》。一般每月两期,免费赠阅。不定期为有关省区、产煤市县及煤炭企事业单位免费编印“专辑”。
文献委官方网站:“煤炭史志网”。及时发布与更新信息,反映煤炭行业及国内外文献史志工作动态、经验与成果。欢迎赐稿(文字图片均可,不限量)。在有关单位设网友团或网友组,各单位可自行设立文献委网站网友团(组)。
文献委专家组:聘请资深煤炭史志工作专家,在理论研究、书稿评审、培训授课、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文献委研究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建了中国煤矿史研究所、煤矿安全史志研究所、煤炭史志研究所,开展研究。
文献委《简讯》与官方网站特约通讯员:特约通讯员又是宣传员、联络员,为《简讯》和网站及时提供稿件,反映基层的要求与建议。特约通讯员的聘任及权利详见《特约通讯员管理办法》。
文献委秘书处联系人:于海宏
网 址:www.mtshizhi.cn
邮 箱:mtshizhi@163.com
联系电话:010-64463430(可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23号安源大厦611、613
邮政编码:100013